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2026年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发表时间:2026-04-01 14:08 根据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结合目前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培训轮训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智库,是全省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业务工作指导部门。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行为世范,遵纪守法。 (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学习期间曾受过院系级以上处理处分的,工作期间曾受过本单位处理处分的;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十一)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步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ddxrsk@163.com。报名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应聘学科+姓名+高校高端人才网”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8:00。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2)博士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6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word版及有本人签名的PDF版(附件2);(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6)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3)(需附相关文献资料页);(7)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初步筛选 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和专业能力审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综合评判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科研成果、学习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选。报名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初步审查及筛选人数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 2026年5月9日前向获得面试资格人选发出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现场资格审查通知的人员,即未获得面试资格。 4.确定面试人员 对通过初步筛选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试讲采取命题试讲方式进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包括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试讲占60%、答辩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对外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在中级岗位公开招聘中进入面试但未聘用的博士,如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分数者,符合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本年度博士后招收需求的,经个人申请,可简化相关程序,作为我校(院)拟招收博士后建议人选。博士后工作站联系人:张老师,0531-51779052。 五、待遇和保障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按照现行规定,分类别落实安家费、生活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人才公寓等待遇。 A类:①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②安家费35万元(税后);③生活补贴每月2500元,发放3年;④入职1年内校(院)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B类:①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②安家费20万元(税后);③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发放3年;④入职1年内校(院)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老师:0531-51779037,17661097702 李老师:0531-51779053,17661097090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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